迈开碳中和的脚步:各省最新政策梳理

 | 2021年3月2日 08:14

主要观点

前言:

自2020年9月22日,总书记提出“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,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”这一目标后,“碳达峰、碳中和”相关工作持续快速推进中。本篇报告,着重梳理,2020年9月后,各地方出台的针对碳达峰的具体举措,分四类予以呈现。

一、明确碳达峰时间点

北京,开始考虑碳中和。“十四五时期,碳排放稳中有降,碳中和迈出坚实步伐”。上海,2025年之前达峰。广东、江苏提出在全国率先实现碳达峰。

二、供给侧:重在调整能源结构与产业结构,降低能耗,减少一次能源消费

1、严格落实差别化电价政策:如江苏、甘肃、内蒙等。例如甘肃:2021年2月25日,发文要求对钢铁、铁合金、电解铝、锌冶炼、电石、烧碱、黄磷、水泥等八个高耗能行业企业的产能,按照允许类、限制类、淘汰类分别执行的差别化电价政策。限制类每千瓦时加征0.1元、淘汰类每千瓦时加征0.3元(水泥每千瓦时加征0.4元、钢铁每千瓦时加征0.5元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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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严控高耗能项目,优化产业结构。如内蒙、广东、浙江等。如内蒙:从2021年起,不再审批焦炭(兰炭)、电石、聚氯乙烯(PVC)、合成氨(尿素)、甲醇、乙二醇、烧碱、纯碱、磷铵、黄磷、水泥(熟料)、平板玻璃、超高功率以下石墨电极、钢铁(已进入产能置换公示阶段的,按国家规定执行)、铁合金、电解铝、氧化铝(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除外)、蓝宝石、无下游转化的多晶硅、单晶硅等新增产能项目。如浙江,“到202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显著下降,工业领域碳排放总量趋于稳定。”“对钢铁、水泥、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,探索建立平均先进碳排放对标机制”。“对新上石化、化纤、水泥、钢铁、造纸等高耗能项目,原则上要实行用能权有偿使用交易和差别化电价政策。”

3、大力发展新能源,优化能源结构。例如山东,到2021年底,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电力总装机比重达到32%以上,加大煤电压减力度。

4、锅炉以电替煤,减少碳排放。

5、提高能耗降低要求。例如天津,要求2021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3.7%左右。这一目标高于2020年1%的目标。例如内蒙古,要求2021年全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%,这一目标高于十三五期间的5年14%。

三、需求侧:重点在绿色出行、绿色消费,减少一次能源消费

1、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。如北京、上海、山西等。北京,2025年前力争实现氢燃料电池汽车累计推广量突破1万辆。上海,2025年目标,“个人新增购置车辆中纯电动汽车占比超过50%。”

2、推行绿色交通、绿色消费。例如浙江,到2025年,政府采购中绿色采购占同类产品的比例达到80%。深入开展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专项行动。序禁止、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。

四、其他:关注生态碳汇与低碳技术革新

1、布局碳中和先进技术。2020年12月11日,全球首家以“碳中和”命名的研究机构——长三角碳中和战略发展研究院在南京成立。研究院由南京市政府联合东南大学等有关方面共同组建,将聚焦碳中和领域的政策、技术、产品等开展研究,促进碳中和技术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。此外,国家电网的碳达峰、碳中和行动方案也指出,要推动氢能利用,碳捕集、利用和封存等技术研发。

2、全面推行林长制,提高生态汇碳能力。

风险提示:碳减排在供给侧执行力度超预期,工业品价格超预期上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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