聚焦两会|全国人大代表、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:降低水产行业税费负担 ,营造公平税收环境

财联社

发布时间 2022年3月6日 00:31

聚焦两会|全国人大代表、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:降低水产行业税费负担 ,营造公平税收环境

财联社(成都,记者 熊嘉楠;编辑 刘琰)讯,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,我国居民消费结构也在不断优化和改善。而水产品作为优质蛋白质来源,在我国居民膳食结构中的比重不断增加。不过,水产行业相较于畜禽行业承担了更重的税费负担,两个行业差异化的税收政策,成为阻碍水产行业规模化、集约化发展的重要原因;其次,农产品收购发票不能跨省使用,也严重阻碍了大宗水产品的流通。

财联社记者获悉,全国人大代表、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在今年两会针对降低水产行业税费负担,营造公平税收环境方面提出相关建议:一是免征水产行业或水产养殖企业所得税;二是建议免征水产品流通环节的增值税,允许跨省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。

据了解,根据现行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,在养殖环节畜禽养殖企业免缴企业所得税,水产养殖企业则要缴纳12.5%的企业所得税,该政策一方面导致两类企业利润差异巨大,另一方面导致大量水产养殖者为避免缴纳企业所得税,不愿进行公司化运作,更倾向于选择以个体户或合作社形式经营,制约了产业的规模化、集约化发展。在流通环节,水产与畜禽同样被实行了差异化的增值税政策。根据国家增值税相关规定,在流通环节鲜活或初加工的水产品增值税税率为9%,而鲜活的猪、牛、羊、鸡、鸭等畜禽产品可以免缴增值税,进一步拉大了两个产业的利润差距。

刘汉元表示,在此背景下,畜禽养殖企业近年来不断加大整合力度,推进产业升级,出现了一批特大型畜禽养殖企业。根据相关数据统计,目前我国生猪养殖企业CR10(行业集中度前10位)为12%,禽类养殖企业CR10达到40%,而水产养殖企业CR10不到2%,远远落后于畜禽养殖企业,产业整体呈现小、散、弱的局面,也暴露出食品安全、效率偏低、难监管等问题。

此外,农产品收购发票不能跨省使用,也严重阻碍了大宗水产品的流通。记者了解到,目前向合作社、企业收购农产品,可以取得对方自行开具的普通发票,而向个人养殖户收购时,对方所在的税务局往往对代开普通发票有各种限制,且全国各地的要求也不一致。而我国水产养殖主要集中在华南、华东和华中等水资源丰富地区,与畜禽养殖可就地消费、易于加工的特点不同,水产品大量在全国范围内流通,按照目前税法规定,只能在本省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,导致公司化运作存在取票难和取票成本高的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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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汉元谈到,1978年,我国水产品人工养殖比例仅为26%,主要通过天然捕捞获取。1993年,人工养殖产量刚刚超过天然捕捞产量。然而时过境迁,与税法制定时相比,我国水产行业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。截止2020年,我国水产品总产量达到6549万吨,占全球比重的40%以上,养殖占比达到八成,捕捞占比不断缩小,其中淡水产品的养殖占比更高达95%以上。水产养殖规模突破万亿大关,达到10223.4亿元,接近生猪养殖市场规模。我国连续多年蝉联全球最大的水产品消费国、生产国和出口国,水产品已成为关系到我国居民健康的重要食品来源。

与此同时,相关税法却未能跟上产业发展实际,依然对水产行业实行与畜禽行业差异化的税收政策,极大限制了产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,成为了行业始终处于小、散、弱困境的最大政策制约因素。因此,对水产和畜禽行业一视同仁、公平对待,调整欠合理的税收政策,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已迫在眉睫。由此,才能破除制约水产行业发展的政策“枷锁”,真正推动行业向现代化、规模化、集约化、标准化发展,推动整个产业高质量发展。

针对以上问题,刘汉元提出2条建议:

一是免征水产行业或水产养殖企业所得税。目前,水产行业中仅远洋捕捞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,但其产量仅占我国水产品产量的3.5%,产量占比超过80%的养殖部分却未能享受同样政策。建议相关部门针对水产行业出台与畜禽行业一致的税收优惠政策,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,免征水产行业或水产养殖企业所得税,真正发挥税收优惠政策助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。根据目前我国财力及水产养殖企业规模测算,免征水产行业企业所得税,对国家税收并不会造成明显影响,同时还能有效促进个体户、合作社等转化为企业组织进行经营。

二是建议免征水产品流通环节的增值税,允许跨省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。建议相关部门出台与畜禽行业一致的税收优惠政策,免征水产品流通环节的增值税,鼓励规模化企业参与流通环节,促进大宗水产品供应链和交易平台的打造,缩短从塘头到餐桌的距离,让老百姓吃上更新鲜、健康、安全的水产品。同时,建议简化和明确农业生产者个人代开普通发票的手续,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段实现手机客户端代开普通发票,使农产品收购环节开具发票不再是难事。